這年頭,碰上假日,沒車是個愁,有車也是個愁。相信很多朋友都遇到過這樣的小難題,有事沒車得找人借車,有車沒事又會遇到別人來借車,這一借一還之間不小心就會衍生出不少問題來。今天,我們來跟大家聊聊,找朋友借車或者你借車給朋友都有哪些必要的注意事項。
●借車給他人
檢查外觀內(nèi)飾、清洗、加油等不僅是借車人的相關手續(xù),也是出借人需要做的相關事情,除此之外,外借車輛還有不少事項需要注意。
◎首先必須問清借車原因
大部分人都不愿意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愛車出借,問清楚時間和原因才能更好地判斷是否該出借。風險太高的時候堅決不能借,從一開始就杜絕麻煩。
當然也要問清楚借車人的駕駛證是否在有效期內(nèi),堅決不能無證駕駛。若車主在明知對方無駕照、過期、吊銷,或者駕照類型不符合、酒駕醉駕的情況下把車借給對方。出了事故保險是可以拒賠的,這個在保險的免責條款當中同樣有明確的規(guī)定。
◎檢查并解決小問題和小故障
車子本身有問題且短期內(nèi)無法修復的時候堅決不可外借,車主將情況審查清楚之后再將車輛出借,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風險,這不僅是對借車人安全的維護也是對愛車的保護。
◎介紹清楚車輛相關狀況
借車前,要與借車人說清楚車輛相關情況,借車人必須提前熟悉各項基本操作如燈光按鈕、擋位操作等等,否則,一旦遇上緊急情況就會因處置不當而引發(fā)交通事故。告知借車人保險單以及行駛證的存放位置,即使出了小事故,不需要車主也可以很快解決。
◎雙方簽署借車協(xié)議
不要因為是朋友就不好意思簽署協(xié)議,簽署借車協(xié)議能夠更好地維護借車雙方的相關利益和責任,避免事后扯皮不清。當然借車人可以主動提起簽協(xié)議,既顯誠意又能不讓朋友過于尷尬。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明確規(guī)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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