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高中畢業(yè)生小青哭訴稱,她在福建福州日順駕校學車時遭遇教練“摸腿”。警方介入調查后,將教練林某行政拘留。7月30日,福州市運管處開出福州首張教練員“性騷擾”事件罰單,將當事教練員林某列入不適崗名單,不得在福州地區(qū)從教,并通報全福州市駕校不得再行聘用,而日順駕校也被責令整頓。(據7月31日《海峽都市報》報道)
福州首開駕校教練“性騷擾”事件罰單,給違法者以應有懲罰,為受害者討回公道,此舉值得點贊,同時也具有鮮明的現實教育意義和法治示范價值。
長期以來,“性騷擾”作為一種丑陋的社會現象一直存在,但由于調查取證難、受害者羞于啟齒等原因,往往讓好色之徒逃過法律制裁。像上述駕校教練對女學員“性騷擾”事件,事實上并非個案,各地時有發(fā)生,但鮮見有“淫徒”教練被“法辦”,駕校管理生態(tài)和從業(yè)人員的職業(yè)道德令人堪憂。
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多樣。駕校管理不善,教練從業(yè)人員入職門檻低,教練品行素質不高,教練的強勢支配地位與學員的弱勢從屬等,都催生了教練“性騷擾”女學員現象。
因此,有關部門通過積極作為,嚴肅執(zhí)法,嚴懲歹徒,嚴責駕校,積極維護受害者權益,既宣示了法律權威,也產生了很好的震懾效應,對所有駕校和教練都有鮮明的警示意義。
當然,對教練“性騷擾”事件,還不能止于開罰單。加強對駕校的內部管理和外部監(jiān)管,提升教練從業(yè)人員職業(yè)門檻和道德素養(yǎng),嚴格依法依規(guī)從事駕校經營和教學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秩序,保護學員合法權益,也是一道現實的課題,需要寫好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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