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酒駕或與交強險費率掛鉤,廣東在制定細則
●醉駕一次費率上浮20%至30%,累計上浮可達60%
3月1日開始,酒后駕車有望與交強險費率掛鉤。按照公安部、中國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聯(lián)合下發(fā)的通知,3月1日起,將逐步實行酒后駕駛違法行為與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聯(lián)系浮動制度。飲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一次上浮的交強險費率控制在10%至15%之間,醉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一次上浮的交強險費率控制在20%至30%之間,累計上浮的費率不得超過60%。通知還要求各保險公司必須嚴格執(zhí)行交強險費率方案、交強險費率浮動辦法,不得擅自加收或減收交強險保費。據(jù)悉,廣東相關實施細則仍在醞釀。
“還沒有接到交強險費率與酒駕掛鉤的實施細則”,人保財險廣州分公司相關人士昨日表示,這一新政“落地”的一個重要外部環(huán)境是實現(xiàn)公安部門與保險公司信息共享。
按照相關人士測算,一輛10萬元左右的家庭經(jīng)濟型轎車,第一年的交強險基本保費應該是950元,如果出現(xiàn)一次酒駕違規(guī),按新規(guī)至少上浮10%計算,那么車主在第二年就要交1045元的交強險保費。如果出現(xiàn)醉駕,那么按上浮30%計算,第二年就要交1235元的交強險保費,如果出現(xiàn)累計醉駕,按上浮上限60%計算,車主第二年則需交納保費達到1520元,比950元高出近600元。
多家保險公司昨日指出,春節(jié)期間的酒駕理賠并沒有出現(xiàn)異常增長。保險公司分析,“因酒后駕駛和醉后駕駛造成的車輛受損、人員傷亡、車輛被盜,保險公司商業(yè)車險均不予以賠付!辈粌H如此,交強險對于酒后駕車的賠付也區(qū)分了“酒后”和“醉酒”兩種情況,并設定了門檻。交強險相關規(guī)定,如果飲酒后駕車出險,造成第三方損失,保險公司會在交強險責任范圍內對第三者給予賠付,金額為2000元左右,但賠付的條件僅限于“酒后”;如果被判定為醉酒駕駛,則保險公司會在先行賠付后,事后再向駕駛人追償。但如果是駕車人自己的車及人身損失,就不在理賠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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